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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——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(阳光时代)成立于1995年,是浙江省司法厅直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创始人是原浙江省电力局法律处处长陈臻律师。阳光时代作为国内第一个专业从事能源与环境项目“投资、融资、建设、运营”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,长期为国家发改委、电监会等政府部门以及国家电网公司、五大发电集团等中央和地方大型能源企业提供法律服务。2005年起,在全国率先进入清洁发展机制(CDM)项目法律服务,以“快速反应、审慎尽责、团队合作”的执业风格赢得广泛好评。截至2009年底,阳光时代服务的项目涉及总金额已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,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、全球二十一个国家和地区,服务的新能源及CDM项目近百个,减排交易总额超亿吨,预计为业主带来上百亿人民币的收入。

  阳光时代总部位于杭州,在北京设有分所,总部与分所实行一体化运营,设有事业发展部、知识管理部和行政管理部三个管理部门,以及国际业务部、项目投融资与工程建设部和公司与金融证券业务部三个业务部门。阳光时代坚持“专业化定位、团队化运作、公司化管理”的人文化发展战略,重视人才培养,关注客户成功。自2000年以来,阳光时代连续入选《亚太律师事务所500强》,并于2008年被评为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。